
宋青:
我有接电话恐惧症。
但却无法不24小时开机。
特别是在萧索的雨夜里,辗转反侧地失眠,灵魂在半梦半醒的间隙里飘荡。《lifeforrent》的手机铃声乍然响彻整个房间,尤其是开头那一声短促的叹息,像极了陡然从黑暗里来的鬼魅声,猝不及防间地将在虚幻中游离的意识重新拉回身体里。
“他也有这款背后有稻草人图案的风衣?”
电话里传出来的,是一个慵懒的男声,带着一股子在酒精里浸泡出来的暖气。
“我是说,那张照片里的背影。”男声接着补充道。
“什么?”通常在过度惊吓后,或者在突发状况面前,我这脑子总会不争气地反应迟钝。
“一个星期前你在朋友圈里发的那张照片,只有一个背影的照片,还记得吧?”
像滴了润滑油的机械,卡壳的脑子瞬间运转通畅,一个星期前我在朋友圈发了一张陌生人的背影,那是我路过北苑路的时候偷拍的。那个陌生人穿的黑色大衣,沈白也有一件跟它一模一样的,就连背上的稻草人图案都是相同的。那个背影给我一种莫名的寂寥感,就是想把它定格下来。
“想起来了,有什么问题吗?”我有些好奇,他为什么会对这一张照片这么感兴趣。
“我想,照片里的那个背影应该就是我吧。”
“啊……”
“我在你资料里看到了号码。”
他似乎是换了个姿势拿电话,然后接着说:“我只想知道,你和他为什么分手?”
我默默地顿了几秒,开始思考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按照男人的说法,我一个星期前在北苑路上偷拍的那个背影,是藏在我微信里一个不认识的网友,他看到了我发在朋友圈里的照片,认出那个背影就是他自己,然后从资料里找到我的号码,因为好奇,所以才有了这时候的通话。
我才不信这世界上真有这么巧合的事。
我人生的第一次偷拍,就被抓了个现行。
看来下次不能随便乱加微信好友了。
这也太巧合了,我猜是有熟人恶作剧故意整我吧,要么就是个喜欢躲在网络隐秘处偷窥的人。反正不管是哪一类,我都觉得,自己这种并不是特别善于经营朋友圈、也没有众多粉丝的普通人,一张模糊的背影照能被他注意到,还用来恶搞我,怎么讲呢,这是个见了鬼的事。
而我,向来不拒绝见鬼,不管它带给我的,是惊喜,还是惊吓。
于是我努力清了清嗓子,客气又不失庄重地对他说:“这位……是先生吧,我想你可能是喝酒喝醉了,或者是梦游了。如果明天你早上醒来还记得这件事儿,还认为那个背影就是你的话,我就告诉你。现在,我要睡觉了,晚安!”
我没等他回话就挂了电话。把手机重新塞回枕头底下后,我往床沿上挪了挪,我习惯将身体弯成一张弓,然后静静等待着被黑暗再一次吞噬,不大一会儿,身边就重新响起均匀顺畅的呼吸声。
我有间歇性发朋友圈的习惯,有时候一天可以发N条段子,情感鸡汤,或者生活随拍,有时候也能在朋友圈里连续消失一个星期,一个字都不发。
良久后,我还是忍不住重新打开微信,很快找到了那张照片。一个星期前,是从国贸回来的路上,傍晚的光线很暗,我一直走在那个人的后面,始终保持着五十米左右的距离,和他一起穿行过被大片广玉兰包裹着的北苑路。
那个背影笼罩在沉沉暮色里,昏黄的灯光从肥厚的叶缝里撒下来,像是一块灰色画布上平添了几缕金,掺着碎碎斜斜的树叶影子,一起落在前面那人的身上。他的背有些佝偻,步子缓慢而轻平,像踏着某种杂乱的韵律。
我脑海里突然就出现了三个月前,沈白最后一次和我见面的场景,离开时的那个萧索背影,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情景,同样的背影,同一款大衣,连同背心间的稻草人图案,都是那样的姿势,渐渐地消融在灰白的暮色中,终究没有回头。
沈白消失得很干净彻底,就好像,他从未在我的世界里出现过。
更悲催的是,我竟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离开,离开得这么干脆。所以好像也犯不着难过,因为没有找到可以难过的理由。
大家都说,宋青的男朋友是不是劈腿了?还是有外遇了?
但我觉得,情况应该没那么坏吧,我猜他应该是死了。
苏蓝:
老实讲,下雨绝对是个睡觉的好天气,但我不知道今天晚上为什么会失眠,也许是酒精过量,也许是根本对明天的到来没有任何期待,睡觉只不过是例行身体的另一种工作罢了。
于是我起身拿了三罐啤酒,重新回到被窝里,开始一边喝酒,一边翻朋友圈。
我的微信好友很少,大多数是跟我一样的懒人,只看贴不发贴,所以能轻松找到一星期前的朋友圈内容。于是我又看到了那个女孩的帖子,最近的一次是一张照片,下面配了一段文字。
“几乎是和离开时的他一样,有着同样萧索的背影。我想知道,你为什么看起来如此孤单。”
我点开大图,认真看了看那张照片,理由很简单,我的微信好友很少。陌生人更少,这个女孩是其中一个,可能是很久之前在附近的人里加过来的,虽然彼此从未说过话,但我对她有点印象。
老实讲,我喜欢看她的朋友圈。内容倒没有什么新奇,偶尔煮几碗鸡汤,发几条搞笑段子,大部分还是些生活琐事,但平凡而温暖,比如中午吃了李二家的鲜鱼,还抽空去人商逛了双鞋;为了配合新鞋子的风格,下午就拉着同事翘班去宜昌路上的“秀剪刀”做头发,结果一不留意,刘海剪短了,少女变阿姨。
那些琐碎而真实的生活气息,总能让人感到莫名的温暖。
还有就是,她真的很漂亮。
女孩就像是自带了美图功能的美颜相机,把她生活的每一点亮色都捕捉定格在朋友圈里,让我这种似乎已经行将就木的人,看到了这个世界里的一抹鲜亮。
似乎像她那样琐碎而俗套的生活,才更接近活着的本质吧。
照片里的场景好熟悉,像是在北苑路上的大排广玉兰树下,我记得那里的路灯都藏在大簇的叶丛里,只会撒下几缕氤氲的光。我几乎每天都从那里过,照片里的背影……这个背上的稻草人图案……这不就是我么?
竟然有这么巧合的事!
难怪那天我老是觉得有个人和我一起走了很远,而且并非是大街上随便的行人同路,我甚至还听到了几声轻微的咔擦声。我一直确信自己的警觉性很强,做我们这一行的,被别人盯梢是常事。
当时我有点紧张,只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继续往前走。这是我琢磨出来的经验,越是危险的时刻,越要显得淡定,化险为夷的最好技巧,就是装得警觉性极差,差到让盯梢者觉得我无所畏惧,心胸坦荡。
那一天真是诸事不顺,漫步在广玉兰树交织成荫的路上,我的心情比被盯梢还阴郁,就在那一刻的前一个小时,我的设计图被客户第三次否定,坐在旋转椅上的胖太太翘着兰花指,一连说了三个NO,手上的大钻石闪瞎了我熬一通宵的熊猫眼。
说真的,我一点也理解不了她说的奢华风是个什么鬼,难道要我把全部的墙壁都涂上黄金?我其实不喜欢做室内设计,甚至厌恶整天面对着各式各样的房子,和房子里各色的人。
当初会选这个专业,只因为室内设计是赵红最大的爱好,而我,就想努力爱上她之所爱而已。
只是三个月前,赵红丢下我,企图和另一个男人私奔,她给我理由,仅仅是厌倦了目前的一切。
当然,这个“一切”里,自然也包括了我。
我想,爱情可以随时终止,但是生活无论如何都要继续。
我不晓得,留在这个城市继续忍受着浓重的雾霾和拥挤的交通、继续做我不喜欢的工作、面对一大堆难缠的奇葩客户,到底是为了什么,但就是无法停止下来,就像我被迫成为一只夜行的魔鬼,到最后我竟爱上藏匿于黑暗的感觉,享受血腥带来的刺激。也许麻木的生活就需要一点偏执和恶意,痛并快乐着,才有活着的感觉。
我承认,当确认那个背影就是自己时,是有几秒钟的不可思议的,甚至说惊喜也不为过。我点开女孩的资料,微信昵称是宋青,我确定这是她的真名,真是上天都在帮我,她的签名里还有一个电话号码。
我决定拨一个过去。
这件事太不可思议。
我知道她不会相信,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特别想知道,她和他为什么分手。我更想知道,除了赵红离开时给我的那个烂俗的借口外,还有什么比这更烂的分手理由。
电话那边的声音很温柔,尽管我已经做好了挨骂的准备,我所理解的温柔,是接到一个深夜的骚扰电话,听我莫名其妙说了那么多,她竟然没有骂我神经病。
宋青:
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到了沈白,梦到他突然又回来了,就跟当年他突然消失一样毫无征兆。
当然梦是记不得开头的,就像你永远不晓得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一样,但是我拎着沈白的衣领,质问他为什么要突然消失的那个场景,我记得尤为清楚,我甚至还能感受到眼泪滑过脸颊的酥痒和温热,还有掐着他脖子的酸疼到骨节泛白的手……
我是被微信铃声吵醒的,小米手机特有的青蛙铃声,呱呱地响了三下。
“第一,我昨天喝得有点多,但绝对没喝醉。”
“第二,我确定自己不是在梦游。”
“第三,正如你所料,我就是昨天晚上给你打电话的那家伙。现在你该告诉我了吧?”
发来信息的是一个微信昵称叫做“胡不归”的家伙。
我突然想起了那句“式微式微,胡不归”的诗。回不去的时光,进不去的前程,还有——找不回来的自己。恍惚间,有种突然而至的悲凉感在早上七点的晨曦里蔓延。
秋夜雨淅淅,醒来却晴空万里,昨晚发生的一切,像是个不切实际的梦,但和梦见沈白不一样的是,屏幕上的一个个宋体字确实可以证明,这事儿真不是在做梦,也不是活见鬼。
我回复他:“我发现你的窥探欲不是一般的强哎,你就不怕我骂你神经病?
他发来一个得意的笑,“要骂你昨天晚上就骂了,何必等现在?”
没等我回话,信息又蹦过来,“我只是真的想知道,分手这件事到底可以发生得有多轻易,轻易到任何一个理由都可以摧毁一切。
“两人在一起时可以有很多理由,比如相爱,比如寂寞,比如刚好都渴望彼此的慰藉,比如两人在恰当的时机都需要婚姻。而唯独分手呢,可以不需要什么理由,仅仅是觉得厌倦了就行,厌倦了生活的琐碎,厌倦了日复一日……”
我把脑袋跟摇拨浪鼓似的翻腾了一阵,旁边床单上的褶皱还在,尚有淡淡的余温。我伸过手去抚平了那些凌乱的褶痕,“或者是厌倦了每天起床,对着的都是同样一张脸吧。”
我停顿了几秒,有个东西正从幽暗的记忆里慢慢现出形状来,“就像当初的沈白一样,从他的眼睛里已经渐渐看不到我的影子了,只有深不见底的疲惫和空洞。那些微妙的变化让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会离开我的,他会把我拥有他的那一段人生划上句号。
“至于我一直在纠结于他没给我一个足够的理由,足够到能说服自己彻底放下,好像一直是我在自欺欺人而已。”
隔了一支烟的时间,蛙声再次响起,“北京路上的石斑鱼锅不错,比李二家的更好吃,晚上六点,要不要一起?”
“好啊!”
我忘了问他的名字。
我竟然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他。
我一边把手机塞进包包,一边按着下楼的电梯,看来今天是个值得期待的日子,但还是得例行上班。
门开的时候,一个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灰色的棉布睡衣,灰色的人字拖鞋,乱糟糟的头发耷拉在额头上,与两颊的胡茬守望相对,从油腻程度来看,似乎已超过三天没有清理过须发。他出来,我进去,擦身而过间我们并没有点头示意,只是我多瞥了一眼他的脸,左颊有颗呼之欲出的痤疮,黑框眼镜挂在鼻梁上晃晃荡荡。
这样款式的黑框眼镜,沈白也有一件。当然,也是我极其讨厌的那件。
苏蓝:
我约她的时候,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已经好久没有这种想约会的冲动了。就好像我已经好久没有再想起过石斑鱼的鲜香一样。
她答应得挺爽快,这倒真有些出乎意料。
我一股脑儿从床上蹦了起来,忘了脑袋因为昨晚的酒精还在隐隐作痛,事实上我的肢体行动里也有好久没出现“蹦”这个词了。
离晚上六点还有十小时零四分钟,我想除了洗漱换衣,收拾好自己以外,应该还有点时间打扫一下房间,收好乱糟糟的衣服袜子之类的杂物,扔掉占据了半个房间的啤酒罐,把储物室里闲置了好久的工具箱拿去厨房洗一洗。
好久没在家中切牛排了,也不知道手艺生疏了没有,对了,柜子里除了那个大玻璃缸外,还剩下个孤零零的花瓶,我想,去花园弄几枝盛开的丹桂来插上,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活力,把时间计算得那么清楚,把房间打扫得这么干净敞亮,但我又确定,自己并没有想把女孩带回家过夜这种龌龊的想法。
我还特地换上了那件背心有稻草人的黑色大衣,它对我来说也有同样特殊的意义——自从赵红离开后,我几乎找遍了这座城市的每一家衣店,只因为我还在傻傻履行着曾经的誓言,我要活成她喜欢的样子。
不得不承认,当宋青出现在饭店门口时,她身上那骨子鲜活的生命力,和裹挟了一身姑乏气息的我,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女孩穿了件红色的宽松毛衣,从青白色的暮色里走过来,我的眼前立即浮现起家乡的灰色山坡上,反季节开放的红杜鹃。
我们把平常打招呼的话演绎了一遍,气氛还是有点尴尬。
“转过来,走两步?”女孩笑嘻嘻地指挥我。
我乖乖就范。
“这回信了吧?”
“大衣倒是挺合身。”
“其实人更帅!”
“哈哈!”她笑得不置可否。
气氛渐渐缓和,女孩很健谈,健谈到我这么寡言的人,也不需要用吃东西来搪塞无话聊时的尴尬。
但不可思议的是,她一点也不耽误吃饭的速度,满桌子的菜很快被消灭了一半,这真是门绝技。
“是不是被我的好胃口吓到了?”她似乎看出了我的惊异。
“不,好胃口是能传染的!看你吃得这么香,我也有了食欲。”
“告诉你一个我才悟出来的道理。”她揣着满嘴的食物,笑嘻嘻地说。
“洗耳恭听!”
“能慰藉寂寞的其实不是麻醉记忆的酒精,而是空虚的胃被填充了的饱腹感,和美味在舌尖跳跃的幸福感。正如慰藉一个失恋的人,能疗伤的,倒不是分手时给这段结束的感情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而是努力开始下一段新感情,让久违的怦然心动和荷尔蒙飙升,来抚慰你那一颗受伤的心。”
我喝了一口鱼汤,醇厚的鲜香一路跋扈地到达胃里。
“可是你看起来,并不像需要用食物来慰藉寂寞的人吧?”我说。
“我啊……”她换了个轻松的语调,“我纯粹是喜欢吃而已。”
她放下筷子冲我做了个鬼脸,“其实我说的是你啦……”
“可是,你就真不想知道,他为什么要突然离开你?起码要对自己有个交代吧!”
“实话讲,现在不想再纠结这个了,”女孩咬着筷子稍微停顿了一下,仿佛还在回忆香芒鸡丝冻的余味。“因为毫无意义。日子总要继续,爱情这东西,比新生的婴儿还脆弱,喜新厌旧是我们的天性,生活的一切琐碎和枯燥,深夜的孤独,莫名的厌倦,都可能是击败爱情的利器吗?
“想结束一段感情,根本就不需要什么说得过去的理由。而且生活实在是太多姿多彩了,还有好多美食没尝过,还有好多有趣的事没做过,好多的人没爱过,老是困在一个不负责任的旧爱里自虐,总会是件划不来的事情吧。”
“听起来,你像是个无情的人。因为无情,面对背叛才能这么豁达。”我开玩笑地说道。
女孩停下咀嚼的动作,瞪着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一定是他背叛了我?”
我干笑了两声,顾左右而言他:“我们俩都一样,是可怜又可悲的一类人,明知道对方的离开是爱上了别人,却还信他这种不切实际的理由。”
宋青的面色陡然阴沉下去,但随即像六月的积云般,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逐渐晴朗起来。她望着我愣了几秒,突然咯咯地笑了:“要真是那样的话,我得感谢他,把我从漫无边际的琐碎和枯燥中解救出来,我再也不觉得愧疚了。”
那天晚饭后,我们绕着人民广场一圈圈散步,风很凉,当冷冷清清的月光撒在她的红毛衣上的时候。我站在大樟树的阴影里,终于动了那个念头。
“宋青,我叫苏蓝,我刚刚网购了一本美食大全,要不要跟我回家,我做给你吃?”
“好啊!”
沈白:
此刻的我,隐匿在人民广场的边缘处,看着宋青和一个男人肩并肩散步,我不确定她是出轨了,还在正在出轨的路上。
昨天难得有一个秋雨淅淅的夜晚,所以格外让人好眠,我刚刚入睡,意识还在半梦半醒间飘荡,宋青的手机铃声乍然而起,那种惊吓程度,不亚于在我耳边引爆一颗原子弹。
她接通电话,说了什么我没听到,但隐约可辨是个男声,从她回话的语气来看,像是个该死的骚扰电话吧。我在心里暗暗骂了声娘,被惊醒之后虽然一肚子火气,我依然没睁开眼睛,经验告诉我,这样能免去开口说话的麻烦。
两人在一起时间长了,除了做爱,说话好像是最多余的体力消耗,也会增加发生口角的几率。相处多年的夫妻,大多数有这方面的经验吧,少说话与一段稳定的感情之间,真就存在着微妙的蝴蝶效应。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宋青习惯把手机塞进枕头下睡觉。房间里暗了下来,我重新收回飘荡的思绪,犹豫着要不要翻身抱抱宋青,我好久没抱过她了,我们上一次的拥抱,好像已经是去年的事情了。
三个月前我无故消失了几天,打那之后,我和宋青的关系变得越发微妙而疏离,我不知道是哪方面出了问题,但我肯定,一定是出了问题。
我一直在反思自己,是不是最近工作有些忙,早出晚归的,少有时间陪她,她是否对我心有怨言?可就算是两人休息在家,依然是她追韩剧刷微博,我看球赛打游戏,名义上的陪伴,也只是靠着电子产品打发时间吧。
我还在犹豫着,可还没等我伸过手去,宋青却先翻身过去,挪到了床沿边上,留下中间的一块空处,像条泾渭分明的河。
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我们在一起五年,貌似现在是提前进入了七年之痒,且还痒得迅猛而凛冽,以锐不可挡的架势腐蚀着多年的感情。
特别是近几个月以来,我们之间变得越来越寡淡,两人的相处如同溪流流进平原地,越渐开阔的两岸平行前进,少有相互交集的时候。我想,宋青她大概是厌倦了,就像三个月前的我一样。
爱情简直脆弱得如同新生的婴儿,一旦疏于维护,它就很容易被摧毁,就像我们五年的感情吧,终究抵不过生活的枯乏和琐碎,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同样的日子,每天起床看到的都是同一张脸,两人熟悉得如同一副身体上的左右手,却无法互相抚慰,那些暗夜里从内心喷发而出的孤独感。
我躺在床的另一边,有暗淡的光从她的臂弯里透了过来,我知道是她再次打开了手机,卧室里的黑被稀释成一片黯淡的灰。我并没有阻止她,她可能以为我睡着了,她侧身而卧的弧度在黑暗中若影若现。
我闭上眼睛,又想起了那个女人。
我在离宋青300米的广场边缘上,听见大樟树下的那个男人在冲她喊:“宋青,我叫苏蓝,我刚刚网购了一本美食大全,要不要跟我回家,我做给你吃?”
“好啊!”
宋青答应得那么爽快,爽快到就像一个关禁闭的孩子抓住了前来解救他的人。看她满脸的神采奕奕,她是有多渴望一次毫无顾忌的逃离,这种兴奋我感同身受过,就跟三个月前的我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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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宋青,现在我们扯平了!
今天清晨我起得很早,照例在宋青之前出了门,可我只是下楼买早餐,今天我想好好和她吃顿饭。
但出乎意料的是,我在电梯口碰到了准备上班的她,我出来,她进去,擦身而过间我们俩竟都忘了说话,她只是多瞥了我的脸。我知道她在看什么,她一直不喜欢我戴这副黑框眼镜,只是现在,我们都不大注意这些细节了。
我终于知道,那个跟我有同一款大衣的男人叫苏蓝,而我的未婚妻宋青,真的跟这个陌生男人回了家。此时的我,就站在他们俩所处的房子楼下,我的脑袋一片混乱,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跟到这儿来,而更奇葩的是,我为什么不上去阻止她。
五年的感情,不过就是用一次次摇摆不定的分手念头支撑过来的,幻想过无数次离开,每一次的勇气都因怯懦和不舍而消磨殆尽,始终找不出一个能说服自己做出决定的理由。
而此时此刻,作为我未婚妻的宋青,她瞒着我,被另一个男人带回了家。只要我走上这个楼,敲开那扇门,这5年的感情就会在顷刻间化为乌有,我也会像脱缰的马儿一样,摆托那些将我吞噬的厌倦和疲惫,和即将到来的婚姻枷锁,和年复一年的琐碎和乏闷,从此重获新生。
好吧我承认,我是无耻混蛋了些。
在把手机屏幕按亮熄灭了无数次之后,我最终还是点开了宋青的微信。
我突然开始有点可怜起我自己来,我觉得我一定是病了。
宋青:
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叫苏蓝。
我竟然跟着他回了家。
我当然不会单纯地以为,真的只是当一次他的食物实验鼠。
他的房子很普通,一看就知道是单身男人的居所,像是才刚刚特意打扫过。客厅里空旷简洁,除了必要的家具之外,没有什么多余的陈设,茶几上的一个玻璃花瓶里,插着一大簇开着细碎红花的丹桂,浓烈的香气飘散至整个房间,算是这屋子唯一鲜亮的装饰,我不由得凑近了细看。
“你喜欢?”
“嗯,一个男人竟然喜欢这么浓烈的花香气?”
“对呀,闻着心旷神怡。”
“不过我更喜欢你这个玻璃花瓶。”
“是吗?”他在厨房里一边清洗酒杯,一边对站在门口的我笑,“我还有个更大更漂亮的,可供你尽情欣赏。”
我点头。第一次进入一个陌生男士的居所,我有点像个偷窥狂,探着脑袋在屋子里四处乱看,厨房收拾得也很干净,大冰柜的轰鸣声低低地闷响着,旁边的餐桌上摆了一个显眼的刀具箱,上面各种新奇的道具整齐排列,看来,这是一个爱做饭的男人呢。
“这是厨具?”
“专做牛排的。”
苏蓝递给我一杯红酒,高脚杯里,红色液体泛着晶莹的光,映出他笑吟吟的眼睛,他笑得既暧昧又油腻:“待会儿做给你吃怎样?”
“好啊。”我心不在焉地应了他一句。
我的行为越来越不受大脑控制,感觉自己可能是病了。
其实到现在为止,我还是不确定,到底该不该跟着一个陌生人回家,然后对着他笑,对着他优雅地摇晃红酒杯,抛出暧昧的眼神,摆出个香艳撩人的姿态,搔首弄姿,之后的事情一切顺利成章。
这好像是我长久以来所期盼的,在经历枯燥琐碎的生活时,在面对着沈白那张再熟悉不过的面孔时,我曾幻想过无数次这样的场景,
真的,我想做一次荡妇。
体验一次背叛的刺激感,像火车在铁轨上飞速前进,像身体摆脱了地球的重心。
可当眼前的陌生男人有意无意把手搭上我的肩时,我脑海里意外浮现出的,却是今早在电梯里看到的那张脸。
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是微信上呱呱的青蛙叫声。
居然是沈白的消息——“对不起,我爱你。我来接你回家了。”
几乎就在一瞬间,我心中演绎的那一场巨大的独角戏顷刻分崩离析,我居然从内心汹涌出一种莫名的解脱感来,尽管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解脱了什么!
好吧,我承认,是我自导自演了一场苦情的独角戏。
沈白没有消失,昨晚我们还睡在一张床上,今早我们还在电梯里擦肩而过。
不,我确定自己没有梦游症,没有臆想症,更没有精神分裂,我只想用这种自导自演的方式,暂时逃离一下现实而已。
三个月前,沈白的确莫名消失了三天,正如某些即将走进新婚、懂得装聋作哑的老夫老妻一样,我并没有刨根问底地询问沈白去了哪里。倒不是因为我害怕这层窗户纸捅破,再也修复不了五年积累下来的情感危机,我只是有些希望他能就这么消失算了。
正如我一直在演绎的剧情一样,未婚夫莫名其妙地消失,留下我这个被人抛弃的未婚妻子。我不知道他逃走的原因,所以我也犯不着难过。
我怎么会难过呢,是他的离开把我从这种千篇一律的日子中解救出来,我无需痛苦地做出抉择,也无须权衡掂量抉择之后的利弊,更无须每天跟自己那点可怜的勇气作斗争,就这么被动地,被迫地结束这段冗长乏味的感情,不用眼睁睁看着自己,一脚一脚踏入婚姻的坟墓。
这是件多么值得庆幸的事!
可是,沈白又回来了,他居然只消失了三天,我真是鄙视他的勇气,当了逃兵的人,又回来干嘛?回来继续过他早已厌倦的生活吗?看他早已不再心动的人吗?这样的他,只会让原本对他失望的人更加失望。
更加让我不能原谅的是,他的不期而归,让我也跟着不得不重新沉溺到这种枯乏、琐碎中去,因为我自己,根本没有主动逃离的勇气啊。
可是……此时此刻,我放下已经高举在唇边的红酒杯,拿上包包夺门而去。我和三个月前的沈白一样,当了一个软弱的逃兵,一路逃回到原来的轨迹,继续沉溺到我困倦疲乏的生活中去,直至我成为沈白的妻。
我想,让我临门一脚的时刻及时抽离的原因,除了沈白刚刚发来的那条微信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我发现了那杯红酒里还没溶解的白粉沫,和苏蓝屋子里桂花香气掩盖之下的,那一股似有若无的血腥味……
苏蓝:
我站在窗帘后面,看着那女孩一步一步走出我的视线,回到那个男人的面前。
我把怀中的尖刀重新放进工具箱里,端起高脚杯里的液体,倒进了下水道。可惜了我这么好的红酒,和那么高效的安眠药。
哎……没想到那个男人竟跟到了楼下,就这样让她给逃了。
我打开储物柜,把我亲爱的赵红抱了出来。
那是个巨大的玻璃缸,里面用福尔马林泡着的,是对我渐渐厌弃、想要和沈白一起私奔的赵红的四肢和脑袋。
好吧,我承认,我除了是个室内设计师之外,还兼有其他不可描述的特殊职业,比如贩卖一下人体器官啊什么的,货源倒是多路径的,有时候我是中转人,有时候我得自己动手。总之,我做这个工作的兴趣,远比我做室内设计师的兴趣高昂多了。
比如像赵红那样我深爱过的女人,我照样能把她身体里大大小小的器官都掏出来,以高低不等的价位将它们卖出去。不过,我并没有把她的脑袋处理掉,因为只需要一玻璃缸的福尔马林,她就可以继续陪着我,然后看着我把那个男人周围的一切东西毁灭,当然,包括宋青。
当三个月前,我无意中发现赵红和沈白约好,双双抛下眼前的一切,来一场说走就走的私奔时,我还在烟雾弥漫的办公室里坐了一整夜,然后决定,用我自己的方式把赵红留下来。
她不就是厌倦了千篇一律的生活、想寻求一些刺激和新鲜么?那我就给来点刺激的——
让那锋利的刀片把她剃成一堆骨肉怎样?把她的器官拿出来,在她眼前展示怎样?让那柔然粘稠的血液慢慢在皮肤上游走怎样?就像设计房子需要的那些线条和角度,美感与风格,我视赵红的身体完全为一件艺术品,用极其虔诚的态度来施展整个过程。
我不管她的感觉怎样,但对我来说,杀人的感觉简直是有无与伦比的快感,就好像第一次吸食吗啡的感觉。杀人的感觉一旦体验,就会莫名地上瘾呢。
那天晚上,我就在鲜血横流的厨房地板上,把赵红手机里的秘密全部翻了出来。
原来那个男人叫沈白啊,有着高挑的身材和英俊的脸孔,赵红和他的聊天记录,简直堪称一部热恋史,那些小姑娘家的情态显露无疑,她说她最爱看他穿那件背心有稻草人的黑色大衣,最喜欢他神情麻木的抽烟姿势,最迷恋他忧郁深沉的眼。
看看,他们简直是一对恩爱伉俪呀!可是沈白家中还有一位相恋5年的未婚妻呢,为什么总是这样幸福美满的人会不知足?被宋青爱着的沈白,被我爱着的赵红,他们美其名曰厌倦眼前的生活……他们到底在厌倦生活中的什么呢?
还是说……被偏爱的人永远都这么有恃无恐?
当然,沈白的那次私奔计划落了空,他再也见不到赵红了,他只能独自一人,在约好的另一个陌生城市里苦苦等待,真是让人想想都开心呢……
但意想不到的是,当我找到现实中的沈白时,发现他莫名消失了三天,对他来说,生活根本没有改变,他的太阳照常升起,他照旧按部就班地生活,他居然没有为这一次的私奔付出一丁点代价!
于是,我对沈白的那位大度贤德的未婚妻产生了好奇,她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对失踪三天的未婚夫不闻不问?她没有发现沈白已经出轨了吗?凭什么沈白能这么轻易被原谅,而我,为此已经一脚踏入了万劫不复的人生?
所以,我认识宋青并不是偶然;我有她的微信,也不是偶然;她在广玉兰交织成荫的北苑路上,遇到和沈白穿同款大衣的我,更不是偶然。
我重新拉上窗帘,挨着那个巨大的玻璃缸坐下来,端起红酒同它轻轻碰杯:“赵红,现在你终于能一心一意地陪着我了。他们?你说他们啊……你别急,我有的是时间呢,他们谁也逃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