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从何处来
北风三百里
2017-06-27 16:18



楔子

秦风因为逃学看电影被父亲在家里关禁闭那年,十七岁。

男孩子的十七岁,躁动得像只刚会飞的小鹰。父亲气势汹汹地锁了他卧室的门,对着楼下一声暴喝:“不认错就别给他吃饭!”

他靠着门恹恹坐下,望着紫色的丝绒窗帘发呆。

人们都说秦家少爷骄横,却不知他也有少年的忧愁。秦风抱着膝盖想,如果这时候他有个妈妈,秦家大约就有人敢劝秦江饶了自己儿子了吧。如果有妈,她就是忤逆秦江的意思也要偷偷给他送饭进来的。

可是他没有。

天色渐暗,他听见父亲出门的声音。夜香港繁华的歌舞厅永远为他敞开大门,那个饿得头晕眼花的儿子自然也就不值一提了。

夜色里像有人在唱一首诱惑他的歌,秦风扯下窗帘在窗框上系紧,单手拉紧另一头,手脚利索地翻出卧室。

窗外自是大千世界,他吸了口气,一头扎进了清凉的夜风中。

1

秦风赢下第十八杆球时,对面那男人的脸明显地阴沉下来。

他出家门的时候分文未带,在街上游荡了半晌才感到腹中空空。街边的台球厅有人在赌球,一杆十五,他一瞥便知道那庄家几斤几两。

他装出一副冤大头的模样,出口便是二十杆地应下来。新旧钞票在秦风手里甩得噼啪响,一点财不外露的觉悟都没有。

庄家说:“你是故意来砸场的?”

话音未落,只觉得有什么东西铺天盖地地砸过来。

椅子把他额头磕出片淤青,他还没反应过来,双手就被人扭在了身后。那人把他赢的票子悉数从胸前的口袋抽出来,一下一下打在他脸上:“我在这开了这么久的台球厅,还只有我占别人便宜,没有别人占我便宜的。”

秦风何时受过这种气?他肩膀一拧便把钳着他的人甩了开,高高的个子撞过去,生生把对面那大汉撞得一个趔趄。

“钱给我!”他抓起几张散落地上的钞票,后腰却被人狠狠踢了一脚。

秦风娇生惯养久了,这下踢得太重,他好半天都没缓过来。后面有人把他拎起来,熊掌似的手掐得他肩膀生疼。

有阵幽香倏忽而至。

他的后半生再也没闻过那样的气味,有种花儿开到极盛的香甜。他也不知那女孩是什么身法,几个转身便把他护在了身后。

“今天不长眼的人怎么这样多?”台球厅的人皱起眉,“我们不想打女人。”

“你们不想打我?”那女孩轻笑,长发微微摆动,把秦风晃得心痒,“可我倒想教训教训你们。”

她力气不够,动作却敏捷,和对面的三个男人周旋几个回合,转身便牵住了秦风的手:“跑。”

女孩对这里似乎格外熟悉,紧紧拉着他的手穿梭在黑暗的巷道里。夜风拂过他们的脸,他们的脚步声融进香港贫民窟的夜色之中。

直到身后的脚步声彻底消失,他们才逐渐停下来。

秦风喘得厉害,那女孩却只是出了层薄汗。她松开他的手,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为什么要招惹他们?”

为什么?他忽地也觉得自己可笑起来。平日里挥金如土,方才却为了那一点点钱险些陷入险境。

“你快走吧,”她说,“这地方可不是有钱人待的。”

他一愣,随即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学校制服,上好的布料配剪裁,校名还浮夸地用银线绣在胸口。他挠挠脖子,生硬地辩解:“这——不是我的衣服,我捡的。”

“捡的?”那女孩奇怪,“谁会丢了这么好的制服?”

“谁知道呀,”他搪塞,“那些有钱人的想法,谁猜得明白。”

“怪不得……”她这下有些恍然大悟的模样,“为了那些钱和人争起来。那你——”

“我本来以为能挣出晚饭钱,”他格外诚恳地望着她,“我……我今晚要饿肚子了。”

秦风活了十七年,靠着一副俊俏皮囊和秦家公子的称号成了情场老手,投怀送抱的姑娘前仆后继,他却第一次用一个穷光蛋的身份和一个女孩套近乎。

年轻女孩对他这样长相的少年总是容易心软的。女孩打量了他一番,“那你……不然去我家吃一碗面吧。”

2

她住的地方还要更偏。路灯把他们的影子照得长长短短,秦风终是忍不住问她:“那你去那里做什么?”

“打工呀。”她说,“那条街有家糖果店,我白天在那上班。”

他忽地明白她身上那股香气是哪来的了。这姑娘五官长得利索,不笑的时候锋利得像把刀,可被这糖果的香气一中和,整个人便显得柔软又温驯。

再走几步便到了她家,潦草门窗,简陋得像个窝棚。她以为他是和她一样的人,面上也就没什么寒酸的。屋子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桌上还摆了新摘的花。

秦风坐在桌边看她煮开了水下了把面,觉得她那在蒸汽里的眉眼都好看起来。

少年人的爱情,来得猝不及防,又不讲道理。

秦风问:“你哪里人?”

她答:“佛山。”

“那你叫什么?”

“沈南华。”

“好名字。你父母是读书人吧?”

“他们习武。”

面煮得恰到好处,细细的一把挑起来,氤氲出一片水雾。秦风家里做饭的阿姨做面的手艺极差,他不提,他父亲也就没有管过,因为他父亲向来是不在家里吃饭的。

要是有妈就好了吧。他那时候想。

沈南华奇怪,这么一碗清汤面,怎地就把他吃得沉默起来。

他不说,她也就没问。

老旧的灯泡在屋顶摇晃着,把他们的影子投在墙壁上。临走的时候,秦风忽地转过头问:“我以后,能来找你吗?”

女孩被他专注的目光看得愣住,被催眠似地点了点头。眼见着秦风的背影消失在街角,她总算松了口气。

这年轻人,长得俏就罢了,怎的举手投足跟个妖精似的。

秦风后来又来了几次。有时候去她家,也有时候去店里。同事看了以为是沈南华男友,全都悄悄议论他那张俊脸。

“看他那张脸,哪像是穷苦人家出身的。”有个年龄大些的店员说南华。

“他?”沈南华深信不疑,“为了顿饭钱能和台球厅打起来,我看他可怜接济他呢。”

可惜她也穷,能给的不过粗茶淡饭。秦风厚着脸皮跟她蹭了小半年饭,有时候还给她带来些米面。

她看他吃得狼吞虎咽,笑问道:“有那么好吃吗?”

“好吃啊。”他费力地咽了口饭,“比我家里的强。”

相识半年,他还没主动提过家里。沈南华给他夹了些菜,斟酌着问:“你家里人呢?”

秦风一愣,忽然觉得很好笑——他都不用说谎。

“我妈死了,我爸在外面挣钱。我啊,我没人管。”

忽略了他姓秦这件事,他的身世听起来凄惨极了。他看南华眼神复杂,故意逗她:“嫌我吃你家饭了,我不是按月交粮食吗?”

“没有。”沈南华低头,扒拉着碗里的米粒。过了一会,她忽地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发。

“你以后想来就来吧,”她说,“我管你。”

后来他这一生有过太多女人,花言巧语听到麻木,而立之后更是把感情看得一文不值。可是他永远记得他人生中第一次陷入爱情,那年他十七岁,有个女孩语调轻柔地说:“我管你。”

不是我爱你,我等你,我想你,是我管你。

三十岁的秦风喝醉了想起这事,总忍不住哈哈大笑——这世间哪还有如此好笑的情话?

3

他几近成年,与父亲的关系却仍未缓和一点。

他虽顽劣,却并非不学无术。授课的老师拿着成绩单与秦江探讨他该读金融还是外交,当事人却吵着要去国外读作曲。

“搞艺术能当饭吃吗?”秦江吼他,“学作曲能管我名下的产业?”

秦风不说话,秦江便缓和了语气:“我只希望我儿子能脚踏实地地做事,学些有用的本事。我见过那些搞艺术的,下场都不怎么好——”

“是啊,比如我妈。”秦风冷笑着看他,“放弃大好前途陪你白手起家,连三十岁都没活过。”

这话太毒,他说完便后悔,却仍因着少年人的虚荣心梗着脖子看秦江。中年男人向来波澜不惊的脸上泛起怒意,每一条皱纹都扭曲成了前所未有的角度。

秦风先听见一声响亮的耳光声,然后才逐渐感到痛意。

灼热沿着耳朵到脸颊蔓延开,耳膜发出轻微的嗡鸣,他忽地觉得好笑,抬起头,眼里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恨。

“你不知道今天是我生日吧?”他轻声说,冷眼看着秦江逐渐愣住的模样,“我今天成人,十八岁。你满心都是你的公司,为了公司的未来连我都要搭进去。你想过我吗?”

脸上的手印逐渐肿起来,烧得他眼角泪光闪烁:“你想过我的未来吗?”

他拿起衣服走出了家门,秦江却连拦他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这样子太落魄,偌大个香港竟无处可去。想了许久,他只能承认他现在只能去找沈南华,他在她面前,一贯落魄。

却没想到与她在楼下的街角不期而遇。

已是秋末,沈南华穿了件厚外套,衣领高高竖起来,遮住了半张脸。她抬头看见秦风,惊喜多过意外。

“你不是说今天不来了?”她手忙脚乱地从怀里掏出条围巾,“我去给你买礼物了。”

粗毛线织的长围巾,裹在脖子上便抵住了许多寒风,他被冻僵的脸慢慢回升了温度,那掌印的钝痛便也随之浮出水面。

沈南华被他的沉默弄得有些奇怪,靠过去想找到他的视线,谁知刚前倾了几寸,秦风便揽住她的肩,把她拽进了自己怀里。

他下巴硌得她肩膀生疼,沈南华有些犹豫地轻拍着他的后背,像哄小孩似地劝慰:“怎么了?怎么穿这么少。你今天不是生日——”

“沈南华,”他声音虚弱得像是大病一场,“我今天能不能和你在一起?”

虽说沈南华的家他常来,过夜还是第一次。狭窄的空间哪有两张床,她只能把多余的衣服被褥全都铺在地板上,勉强给他弄出个躺的地方。

借着暗淡的灯光,她也大约看清了秦风脸上的红印。他瞥见她端详的目光,声音闷闷地说:“你怎么不问我脸上怎么弄的?”

“被打的呗。”沈南华不以为然,“这个形状,挺明显的。”

秦风满腔委屈被她一语带过,负气一般扭过头。沈南华看他一副受气包的样子,忍不住凑过去和他靠在了一起。

“那这样,”她格外郑重,“谁打你,我帮你打回去。”

她身上的暖意隔着被子传过来,说的话却让秦风哭笑不得。

沈南华大约是怕地板上冷,和他靠在一起想让被子里暖和些。她也不进来,压着被子一角,趴在枕头上看秦风。

旧灯泡嘎吱嘎吱地晃,楼下传来几声犬吠,秦风侧过脸,半梦半醒地说:“南华,你身上真香。”

沈南华轻笑一声,起身回了自己的床。

4

沈南华的生日只比秦风晚两个月。他向来是会送礼的,一对耳环一副手镯便能把女孩逗得喜笑颜开,可到了沈南华这里,这些东西忽地全都落了俗套。他琢磨了半宿,连去学校上课都漫不经心,却被地理老师吸引了视线。

这地理老师讲课也有意思,拿着个指南针给学生讲大洋潮汐。那指南针大约是他以前做地质用的专业器材,有种机械仪器的精密美。

他下了课跑过去:“老师,香港哪有你这种指南针?”

沈南华,指南针。她拿着这指南针,自己总能找到她的方向。秦风把礼物紧紧攥在手里,第一次觉得自己才华盎然。

过生日那天她正好休息,两人便约了去荔园看戏班子表演。大冷的天,台上表演的人就穿了条单裙,他不以为然,南华却感慨道:“一行有一行的难处,她也是有家要养吧。”

戏散了,他俩被拥挤的人群带着出了院门。

秦风等着人流散去便要拿出那指南针,谁知沈南华的表情却忽地变得惊愕。他一愣,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人群中有个蓬头垢面的中年男人。

南华甩开他的手,撕心裂肺地喊了一声:“爸!”

那男人拨开人群拔腿就跑,沈南华挤在人群里,像是听不见秦风的喊声一般冲了过去。她追得紧,那男人也跑得快,而秦风跟在后面寸步不离,总算是没有跟丢。

到了园子外的山脚下,那男人却也不见了踪影。秦风到的时候,南华刚从一棵树下捡了个包裹。她心里急,几下打开,只见里面是个极丑的布娃娃。冬季草木凋零,山脚下人烟稀少,她四顾之下再也见不到那男人的身影,终于放声大哭。

秦风这才发现,自己从未了解过她的过去。

荔园旁的山脚下有处喝热饮的地方,他给她买了杯咖啡,坐在身边听她慢慢讲起她的过往。

她是佛山人,父母都是武夫,两个人继承了师傅的武馆教人拳法,却没想到时代早已不同他们年轻的时候。人们说香港好,机会多。父亲年轻,不愿一辈子就这样沉沦,收拾行囊便踏上旅途,然后就再也没回来过。

也不能说消息尽失。钱断断续续地打回来,信上只写安好勿念。可这么多年,他们连发信的地址都不曾见过。她长到十七岁,母亲老了,得了病,只想再见一眼丈夫。她哥哥要打点武馆上下,她便出来寻父亲。偌大个香港,找个人如大海捞针一样难。她来了这么久,连个人影都没见过。

那包裹是父亲送她的。布娃娃很丑,却是她小时候要了许久的玩具。那时候家里穷,连吃饭都成困难,更别说买这样的东西。可是父亲记得了,把它当作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他应当早就知道她来了香港的。

包裹里还有个纸条。秦风拿出来,只见到一行潦草的字:“回去吧,别找我。爸爸没用,不见你们。”

这世上最深的莫过亲情,伤人最深的,也莫过亲情。

南华哭得喘不上气,秦风把她揽进怀里,右手慢慢松开了兜里紧攥的指南针。

那天回去后秦风便被父亲禁了足。升学在即,他父亲是打定主意不让他学艺术。

吃饭的时候,他忽地想起了南华的话——那个穿着单裙在寒风里发抖的女人,她也是有家要养吧。

他于是说:“爸,我听你的念金融好了。”

儿子听话得让人意外,秦江反倒是愣住了。

秦风说:“你因为工作忽视了妈妈的病,其实最开始,也是想给她挣个好生活吧。”

父子俩从未坦诚地谈心过,秦风觉得有些尴尬。他早早地放下碗筷回了屋子,于是就没见到他纵横商场的父亲慢慢垂下了头,一把年纪开始哭起来。

他学业忙,有几个月便没去找过南华。父亲年龄大了,家里的公司终归是要交到他手上。他高中一毕业便进了父亲麾下一所影视公司实习,跟着有经验的员工成日地跑片场。

他是怎么也没想到,他能在片场里见到沈南华。

5

沈南华去做武替这事,还是当初那个说秦风贵气的阿姨介绍的。糖果店的薪水终究是太低,阿姨拿了张报纸给南华,指着片场找群演的广告给她看。

沈南华却一眼就看到了更下面一排的武替。

“你个小姑娘做什么武替?”阿姨劝她,“那武替辛苦得很,成日浑身的伤。”

谁不知道辛苦呢?只是武替的价格,要比普通群演高了那么多。

女武替少,沈南华竟也找到了几个差事。到底是有拳脚功夫在身上,打起动作来干净漂亮,还得了几个露脸的镜头。只是拳脚不长眼,一不小心身上便会带些青紫。

那天本来只是个武打背影。联系她的副导演给过她许多次机会,所以当他提出有场水下的戏找不到人替演的时候,她实在不好意思推脱。

天气乍暖还寒,水里的温度比她想的还低,衣服被水浸得湿透贴在她身上,让她不由地打了个冷颤。

这一出演的是涉险渡河,要的便是她的背影拼命求生的模样。宽大的戏服让她行走都成了问题,更别说还要卖力地扑腾水花。导演不满意,她也不敢上岸,一次次地在水中跋涉。

身后忽地传来一阵喧哗,有人说:“秦老板的公子来了,快去打点。”

导演也闻声过去,全剧组的人纷纷撂下差事,只留下在河里被冻得使不上劲的沈南华。

她扑腾了几次也没爬上岸,脚下一滑便摔进水里。河浅,站直了脚便能够到地,可她没了平衡半天都找不到重心,硬生生咽了几口水。

她领口忽地一紧,只觉得被人揪着后背的衣服提了起来,水呛在喉咙里咳了半天才清干净,抬头便看见秦风一脸惊愕地望着她。

“你怎么回事!”副导演见状急忙训斥,“怎么还跌进水里了?”

她心里委屈刚想辩白,却听到秦风压抑着怒火的声音:“她下河拍戏,你们连些取暖的东西也不给她备着?”

沈南华一愣,抬眼望他,才发现他西服革履。

她忽地明白了那阿姨口中的贵气是什么。

秦风把衣服脱下来给她披上,单手搂住了她的肩。人们惊讶得说不出话,反倒是他脸上尽是坦然。

地面上有风,把她吹得瑟瑟发抖。秦风用身体遮着她把她送上了自己的车,只留下目瞪口呆的剧组众人。

车上有毛巾,她把头发慢慢擦干,这才鼓起勇气问出来:“你……就是秦老板的公子?”

秦老板她自是知道的,她拍的电影一半都是由他投资。她也听闻过秦老板有个儿子,如今帮着父亲打点企业,偶尔也在片场露面。

秦风苦笑着看她:“我现在……还能去你那蹭饭吗?”

她脑子成了一团乱麻,沉默了半晌,总算有点委屈地问:“你怎么那么久没去找我?”

他揉她的头发,凑近她的脸,她的手臂上有做武替的时候留下来的淤青,秦风心里内疚,轻轻地握住她的手腕,一字一顿地说:“我是想做出些成绩再去找你的。不过……我以后,天天去找你。”

6

他现在到底有了些实权,想给沈南华换间好点的住处。她不同意,他便撒娇:“我可是秦风,秦江的独生子,你住那种地方,我怎么好总去找你。”

却没想到沈南华毫不领情:“你以前怎么吃怎么住,现在就怎么吃怎么住。莫非我知道了你的身世,你便不是你了?”

他被噎得说不出话,心里却也暗暗高兴。他看人没错,这世上看他能去了贵贱的人不多,沈南华算一个。

只是知道了秦风与她的关系,哪里还有剧组敢找她做武替?沈南华抱怨秦风断她财路,却没想到秦风漫不经心地说:“几个武替算什么,你要是想演戏,我给你说个女主角都可以。”

她想了很久,慢慢说道:“我也不是那么想演戏。我只是想着,若是我能多出现在镜头里,我爸爸是不是就能知道我还在香港。他如果看我这么久都不离开,是不是会心软来找我。”

秦风坐直了身子,沉吟片刻,抬头笃定地望着她:“我帮你。”

“你帮我什么?”沈南华笑道,“你才刚进公司,别分心管我的事了。”

“人努力工作,不就是为了对喜欢的人好吗?”他这话说得一点也不害臊,像是要向全天下宣布他喜欢沈南华似的,“我就要对你好,谁能管我?”

可惜虽说他姓秦,也终究太年轻。一部戏的演员挑选要考虑的事太多,哪能他一个人说了算。那个季度算得上电影寒冬。几部不错的电影票房纷纷扑水,人们都在背地里指责秦风不会做事,只是个出身好却没能力的公子哥。他压力大,又要硬着头皮帮南华找个角色,时常半宿地失眠。

却没想到沈南华先接到了家里的电话。

她母亲病危,烧得几乎糊涂,半梦半醒里总在说父亲的名字,埋怨他为何不回来看她一眼。

她向来是有主意的,却在那一刻失了主心骨。

秦风看了看时间,破釜沉舟一般说:“我带你回去。”

他这一去,不光是撂下了成堆的工作,更是把父亲千叮咛万嘱咐的公司会议放到了一边。父亲想在会议上好好向公司介绍秦风,为他后面的发展撑起腰杆。

这一去自是用不了司机。秦风车开得快,一双眼熬得通红,却又丝毫不敢掉以轻心日夜兼程,终于赶到了佛山。

他设想过许多次自己来沈南华家的情形,却没想到是这样惨淡的情形。屋檐下草木稀疏,他点了根烟,细细地看着武馆里的石砖青瓦。

沈南华匆匆出来,抬起一双泪眼。他刚想出言安慰,却没想到她膝盖一软,朝他跪了下来。

“你干什么!”秦风惊诧,急忙伸手扶她。

沈南华的手用力扣住地砖,直扳得指甲隐隐发白。

“求你……”她的声音细微,却如钝雷一般击在他心底,“求你帮我找到我父亲,我妈……真的撑不久了。”

他一愣,心里有些无力,但却仍把她稳妥地扶了起来。

“我答应你,”他笃定地说,“我一定帮你。”

7

秦风想到了秦江会发怒,却没想到他的怒火如此之盛。

客厅里只开了一盏灯,他垂着头坐在沙发上,听着秦江山呼海啸一般的怒喝:“我上下打点,只为了你能在公司立足。可是你呢?你人呢?”

他似乎也忘了辩解,头痛似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

“全公司的领导层在那等你,你却想消失就消失。你——”秦江看他漫不经心的样子,语调转成了痛心疾首,“你是不是当真以为我不知道你去做了什么?你若是喜欢女人,找个和你一般出身的也就罢了,竟和那样的女人当了真。你就不想想她是对你有所徒慕——”

“她没有。”这话触着秦风逆鳞,让他猛然抬起头,“她才不是你口里那种女人。”

许是秦风眼里太过真实的信任,连秦江也被他堵得一愣,过了些时候,他竟笑了:“你是秦风,这全天下的女人爱你,爱的都不是你。”

“那我妈爱上秦江的时候,”他再也听不得秦江说南华的不好,终是找了他最薄弱的点出口反击,“她大约也有所徒慕吧。”

两个男人都适时地沉默下来。他们是如此相像的父子,对爱过的女人都深信不疑。

沉默了许久,秦江终于沉声说道:“我知道那女孩要找的人在哪。”

秦风愣怔着看向他,然后又不禁苦笑起来。

他父亲,终归是比他强了太多的人。

“他父亲要的是荣归故里,却不知道妻子已经病入膏肓。人啊,越穷的时候就越觉得钱可贵,为了浮名连老婆的命也不要了,你说可笑不可笑。”

他像在笑自己,也像在笑秦风。

“你说她不爱钱,那她总有看重的东西。我若拿你与她这不足三年的感情换她父亲的荣归故里,你说她是换还是不换?”

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老狐狸,连自己儿子的心思都猜得一清二楚。

秦风想了想利弊,终是苦笑着摇起头。

他比不上。亲情血浓于水,他到底是个外人。沈南华跪在地上求他的样子历历在目。她与他相识三年,总是在帮他,在安慰他,在救他,如今她只提了一个要求,却把他难得无计可施。

他也只能帮她这一个请求了。

“你要我走?”

“要你走,要你去国外读书,”秦江沉声说,“要你和她断了联系,日后成龙成凤。”

“爸,你可真是趁火打劫的老手。”他面上没了悲喜,只是淡淡说,“让我和她告个别吧。”

他那年二十,这是他学会的第一件事。原来男人很多时候不是不够爱,是不够强。

8

秦风去沈南华家里的时候,她已经憔悴得没了人形。这几日她整个城市地找人,遇见些蛛丝马迹便神经质一般追根问底。

他也没什么手艺,给她煮了碗面。蒸汽氤氲着散开,让他想起他们初遇的时候,也是这样一盏灯,一锅面,两个人。

她没什么力气吃饭,秦风便慢慢喂给她。南华把碗拿开,恍惚着问道:“你说我能找到我爸吗?”

“能。”他说,声音轻得怕吓着她,“我有了些线索,你不多时便能看见你父亲了。”

南华一下振作起来,她拉着他的胳膊细细问起来,几乎要把他的谎言戳破。

“你答应我,”秦风把她推回床上,“你答应我你好好睡一觉,起来吃些东西,我一定把你父亲找出来。”

她费了大力气才闭上了嘴。

到底是太困,床上又软又暖,她没一会便困了。秦风半俯下身子,轻声问:“南华,再来一次,你还会爱上我吗?”

她半梦半醒,呢喃着回应:“遇到就会吧。”

沈南华摸索着拉住了他的手:“你别走了,好不好?”

人半梦半醒的时候是最接近神的。她总有种隐约的感觉,秦风这一走,就再也不会回来。

秦风狠狠地咬着自己的嘴唇,用痛觉把哭的欲望压制了下去。他拿开她的手,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9

秦风在英国读完大学后回到公司帮父亲打点产业。

古话总说得悲凉,花无重开日,人无再少年。不过六年,他就仿佛和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全然割裂开,会假笑,会说场面话,慢慢长成与他父亲一般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那天他本是替父亲去佛山签合同的,轿车开过老街一条破败的街道,他忽地觉得那些砖瓦格外眼熟。

“这是什么地方?”

“这里?”同行的助理是乙方的人,自小在佛山长大,“这以前是个武馆,不过如今没人学武,怕是早已关门了。”

旁人还未反应过来,秦风便已迈出了车门。他忽地发现那个过去的自己没死,他的心仍能剧烈地跳动,他的手仍能因紧张变得冰凉。

武馆空荡荡的,只有一男人打扫着院落。

“你是……”他疑惑地看着秦风。

“我是南华在香港的朋友,”他四顾之下找不到沈南华,心里莫名地凉下来,“我来……看看她。”

“她不在,”那人说道,“她回香港了。”

秦风茫然道:“她……怎么又去了香港?”

“这佛山还有不知道我家这些混账事的人?”那男人一副好笑的样子,眉目沧桑又悲凉,“当初母亲病危,她说在香港遇到了贵人,那人说几天之内就能帮她找到父亲。医生本来说,母亲不用挨了,没有救了,却硬为这一句父亲会回来的话多受了半个月的苦。可是最后呢?最后连她自己都没有回来!”

秦风看着那男人的脸,浑身的血逐渐冷下来:“你说,你父亲根本没有回来?”

那男人有些怒意:“我只当他死了,当沈南华疯了。一个无影无踪,一个胡言乱语。”

他后半天过得浑浑噩噩,连签字的时候心思都飘在云端。

那天本是要在佛山住一晚的,他却要了车自己连夜赶回了香港。

秦江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他。

这场景他太熟悉了。八年前,他在这里逼着他改了自己的未来;六年前,他在这里逼着他离开沈南华去留学。如今呢?他又要逼他做什么?

却没想到他开了口,却是垂垂老矣的声音:“助理给我打了电话,我一听便知道是怎么了。”

“您聪明,见微知著。”秦风冷言道。

“我不聪明。我若是聪明,当年就该告诉你真相,而不是让你如今恨我。”

“真相?”秦风大笑,“真相便是你骗我你能找到南华的父亲,然后逼我和她再没了干系?”

“我是找到了他,”秦江慢慢说,“只不过是他的死讯。”

秦风一愣。

“他在我找到他的前一晚落水身亡,我是在警察局查到他的消息。做事的人不机灵,没告诉我便直接把消息送到了沈南华手里。”秦江苦笑,“那时候,你刚踏上出国的航班。”

那天大约是个不吉利的日子,沈南华满怀希望却等来了父亲的死讯,秦风远赴异国还以为自己的付出能换来回报。

两个人,一个人的父亲与世长绝,一个人的父亲取舍两难。

这人间真苦啊。

尾声

秦风最后一次见南华,是在秦江告诉他的一家花店里。

秦江也不是铁石心肠,终归是儿子爱过的小姑娘,丧父丧母,便托人给她安排了个谋生的工作。

秦风莫名其妙地想,她当初身上糖果的香甜,如今大约已被花香掩盖了吧。

那是种截然不同的味道,他不再熟悉,也没有资格再去靠近。

秦风二十六岁,远远地看着沈南华,把那枚十八岁买的指南针放在一丛淡紫色的干花上。

他三十五岁那年去英国看望旧日同学,发现他的庄园里有一座石碑。石碑腐朽,被青苔掩盖,铭文悲哀又动人:“If love could have saved you, you would have lived forever.”

若爱能拯救你,你本应永生不死。

他愣住,然后就用沉默度过了后半个旅途。

他于爱人,早已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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