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花
奚无声
2017-06-30 11:42



我们相逢在这个城市多雨的冬季。夜里。华灯渐暗的时候。

这听起来似乎是一场美好的初晤,然而并非如此。他那帮虎头蛇尾的朋友不顾我的阻拦把淋得湿湿嗒嗒狼狈不堪的他架上了车后转身就走。他则开始睡觉。

这种事情发生的频率不算低。大约占据夜间乘客的三分之一。但在某一个瞬间,我并没有觉得重复,反而认为无论基数多少,和每一个人交遇的机会是唯一的。这种偏颇而矫情的想法大概是因为他的睡相好看。像林莽间一只弥散着微光的幼鹿。

他醒来是凌晨三点,我把车泊在桥下,坐在花池沿上抽烟。对岸是滨江开发区暗蓝色的工厂群,头顶有大片羽云飘移而去。他对周围的环境略感不安,目露疑惑之色。我告诉他,我用他的电话拨了几个号码都未有人接听,在他身上也没有发现酒店房卡之类,所以只有等醒了再说。

他说了不好意思。当然,我也知道我的行为并不得体。

积水湿滑,在环城高速上我不敢开得太快。他的语速也一同放慢,说明天飞台湾,中午退掉了房间,打算和老同学们喝通宵。

但是,再熟再好的朋友,隔着太久的时间仍然会生疏。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

他如是说。

天亮前我们驶往机场,他下车离去,背影孑然。如同这世上众多人都经历过的那一种蜻蜓点水的萍聚。

冬至这一日午后,我接到一个乘客的电话,让我去机场接人。去了,才发现是他。他把麂皮钱包打开展示给我看,里面有他前次从车上抽走的名片。

我问他要去哪,并且开门见山地劝他打消再次绕城的念头。因为我是一个被他从被窝里叫醒的夜班司机,习惯在傍晚上班前加油。余油只够载他回城。

他抿着嘴笑了笑,法令纹的弧度富有韧性。他定的是市中心的酒店,出入停车场无需我付钱,他有专卡,应是常客。下车前让我等半小时,他洗完澡要去城外的一个山庄吃饭。他说途中正好有加油站,可以保留我傍晚前加油的习惯。

我外强中干,缺少勇气。无论是接近一个人爱一个人的勇气,还是远离一个人拒绝一个人的勇气。当我发现自己并没有一走了之并且把他电话加入黑名单的勇气时,故事可能注定就要发生。就像看见路在那里,路上的旅人在那里。

等待他的过程中我开始回忆初见时他说的那些话。

他说,对陌生人倾诉显然要容易一点。对方不知道我的来龙去脉,无从追究话里的明暗虚实,所以听听也就过了,当我作一个说书人。我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于是,情场球场生意场上的事在绕城公路之外逐渐明亮的天色里由他娓娓道来。他宿醉全无,非常投入。

回来时,他已换了休闲便装。男香的性格特征很明显,从副驾驶一侧,从他脖颈后淡淡地散发出来。他说:“我上次提的建议你大概忘了吧。”

我一时记不起来,向他求教。

他说:“最好不要留披发,帘子一样垂下来,不容易看到乘客在做什么。这对夜间女司机来说太危险。”

我当时没有说话。但是,到了山庄受邀陪同他一起用餐前,我去洗手间挽起了头发。皮筋从手腕上滑落,束好后反弹回击辫根的过程中,我怀疑自己爱上了他。不是任何人都能让一个女人在他面前袒露脸庞,无处回避。

爱一个人的方式有很多种,献身献生都可以。我不仅没有勇气,而且庸俗。

不由自主地,我努力使自己的姿态看起来笨拙,但一结束我就后悔了。这种低劣的演技或许可以欺瞒初出茅庐的黄毛小子,但对于他这样的情场老手来说,无异于小丑跳梁。

我急着去洗澡。他问我为何不在酒店宿夜。

我说我择席。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都会让我无法入睡。

他点点头,很轻微地,就像在城郊吃饭时听我说话时不时所回应的姿态那样。仿佛是说,这样啊,或者,哦,我懂了。如同知音一般。但你不知道这是出于理解还是礼节。

我不能吃辣,对海鲜又过敏,在那家选择的余地很小。他说:“那我们去另一家吃野味如何。”我婉言谢绝,说刚才路过大厅时看到一个餐桌上有烩蘑菇,看起来清淡有味。

在花枝吊灯柔和的光线里,他问我:“一个情史丰富的人口味怎么会这么淡。”

他不戴面具,我也就不用客气:“你如果会读心术的话,大可以展示一下。”

也许是我说话的口气和口音利于识别,他猜中了我的星座和故乡。像是要求愿赌服输一样,他摆出一个听众的姿态,等待着我和他分享我所谓的情史。或者,上次听了他的故事,尽管不是我主动索取,但以物易物,等价交换,也该有所回复。

作为晚熟者,我的初恋一直拖到了大学。这迟钝了一点,好在还算浪漫。

他是外语院的高材生,精通北欧文学。穿质地上乘的白色衬衣,戴磨砂的黑框眼镜。

夏末时节,他在图书馆清凉幽暗的中庭里看手臂那么厚的硬壳名著。那时候的我是来自偏远山区经济困难的借贷生,学校的扶贫对象,图书馆每小时领六块钱的协管员。满脸雀斑,暮春回暖紫外线丰沛时,颧骨还会起皮屑。

我坐在高脚凳上,百无聊赖地用鸡毛掸子拂去书架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余光却没有错过他的一举一动。像是他用直筒玻璃杯喝水,或者伏在石凳上用原木色的本子抄写笔记。

清晨的雨水,午时的长风,让花事将了的栀子竭力释放出了最后的一点芬芳。走廊上原本步履匆匆,衣香鬓影,到了暮色四合,渐渐清冷寥落。

他合上书,应该是打算还回来,我下意识地往书架深处挪了挪。

他物归原位后不知所谓地掉过头来说:“安旎塔,你是世间最美的玫瑰花。”

我愣了一会儿,说:“发什么疯。”这回答就像大部分不理解古典式的浪漫,把甜蜜当成是浪漫的人一样蠢笨不堪。甜蜜是小我,浪漫是信仰,是一重恢弘的风景。目睹它瑰丽的人太少。我是后来连着三晚看完了那本名著,找到了他念出的这句台词,才略微领会了浪漫的概念。

这件事,你说它是铺路石引我走向圣殿也好,说它是导火索燃爆了积蓄已久的热情也好,总之使我脱胎换骨,如遇再生父母。

初秋,我接受了他洁白的马蹄莲花盒。不久后到来的中秋,我们在山中教堂里透过百岁高龄的梧桐树看南方天空下明朗的月亮,听牧师讲述往事书里关于轮回和爱情的故事。深秋在闹市的高楼上俯瞰花市菊展,喝梅子浸泡的酒。嬉游后,他通常喜欢在灯下译书,我捧着带油墨香的温热纸稿在窗边朗读。他不时地说,这里还可以这样翻,那里还可以换一个俚语。

就这样,我们度过了一气呵成的四年岁月。间或有些争吵打闹,却恰似乐谱上有换气符一般。停顿,是为了让一首歌曲更加完整。

不过曲终人散是一种永久的停顿,它不属于这个范畴。毕业后,他们举家移民,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走。是非题,从来让人如鲠在喉。挣扎过后我选择留下。告诉他,大山里还有我的父母,妹妹因为年幼失学工作至今都没有出路。

他没有听完我的解释就走了。男人一向只要答案。

一曲唱到休止符。爱情结束。

赤身相见远没有倾囊相诉来的痛苦。后者对于寡言的人来说,犹如蚌母被撬开,让人窥伺其中秘藏的珍珠。我不想载客,也不想见他,向公司请了假,关掉了电话,在公寓里蒙头大睡了一天一夜,像困倦的蛇陷入冬眠。

结果,在平安夜,他敲开我的房门再度出现。大约蛰居让人昏昏沉沉,迷蒙中,我竟然觉得他这位不速之客是如约而至。

他跑进我的房间,呼啦一声拉开窗帘。

远山的灯塔遥遥射来几道光束,河畔春日竣工的新小区入住率越来越高,已有万家灯火的气势,楼下的长街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把这座城市串成珠链,至于各种街店的贺年LED屏早已喧嚣鼎沸起来。这一簇一簇的光晕里,落雪安安静静从天而降,问候似的亲吻着玻璃窗。而远处的钟楼此时也传来绵长浑厚的磬音余响。

“辜负良宵是罪过,你没听过这句话吗。”他说。

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像以前那样并排坐在车内上路。不同的是,我们换了个座。他坚持要载我,还一个劲地抱怨手动挡太难开。

他说开车载一个人走这种感觉很让人骄傲。他父母吵架时,不管什么理由他都向着母亲,在他眼里,男人不该为任何话题和女人起争执。那时他会一把拉住母亲上车,说:“去哪,我们走,走得远远的,不用看到他那张凶神恶煞的脸。”但是母亲哭了一会倒又反过来劝他,说夫妻吵架是常事,一吵架就跑掉太没有担当。

他问我:“女人真的缺乏行动力,缺乏说走就走的勇气吗。”

我面上说把人分为男人女人真的很笼统狭隘,但心里却没有否定他的观点。

在英国餐厅燃木壁炉温暖的火光里,我被他套出了又一段感情经历。

对方是年轻有为的园林设计师,婚姻看起来很美,且有一个三岁大的小女儿。我那个时候刚刚毕业,出来求职,四处碰壁,最后落脚在一家文印个体户里打杂。

他来印图纸的时候,我们认识了。我在大学里念的是测绘专业,对单位很敏感。他的某一份材料里,千米误作米,我打样后提醒他更正。他显得很吃惊。攀谈了几句之后流露出了惜才之意,问我是否愿意去做他的助理。他说待遇暂时不会太高,但总比在这里有发展前景。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日久生情和一见钟情最大的区别是,前者缓慢升温,后者急剧降温。”说到这里,他打断了我:“我对你是一见钟情,但我感觉在急剧升温。”我拽下火鸡腿,堵上了他的嘴。

这种感情是难免的。除了睡觉以外,其它所有的时间都呆在一起。彼此就像贴身的衣物。

曾经,我们一起在江南修葺扩建一个大家族的祠堂。我们住在小镇的木结构旅馆里。洗完澡,他在隔壁的晒台上喝酒哼曲,像是什么地方戏。我问他唱的是什么剧种,他也不回答,自顾自闭着眼睛在充盈着野蔷薇香气的夜色中唱着。

你那厢胭脂无言贴唇上,我这里相思有声绕画梁。且莫道春归燕下重相逢,也难说红豆坠水捞月也无望。一杯如泪,一曲断肠,见青山也杳杳,看绿水也茫茫。

也许先入为主的力量太过强大,足以让人形成思维定势。初恋中有过那样的洗涤,对这种看似浪漫的扑朔和暧昧就不能免疫,以为它离爱情触手可及。

如此,连睡觉便也在一起了。床上,他骁勇善战,我灵活御敌。极限的欢愉里,时光稍纵即逝。收工回城后,他爱人很快发现了这件事,抱着孩子找到了单位来。握住她女儿的手打我,一边打一边教唆:“你不是问你爸爸到哪儿去了吗。你问她。就是她。”

我第二天在地铁的报纸上看到了情感版块的纪实短文,辣笔犀利,咄咄逼人,更别提照顾面子隐去真名这种礼遇。我当时就踏上回返的列车,打电话向公司提出辞职。

他随即来了电话,说是他爱人花钱请人发文,让我不用介意。

我说:“这个社会,男人一辈子嫖娼都没人追根究底,女人当一次小三就永远脱不了骚气。你不能感同身受,别劝我了。”

大约是听出了我的暗讽之意,过了一周,他经过深思熟虑一般又打来了电话,说他可以离婚,然后带我回北方定居。他风驰电掣,出其不意。我诚惶诚恐,始料未及。我知道我在不眠的夜晚也试想过远走高飞的话题,但是到了面前,还是会犹豫,还是会迟疑。

细想想,这次依然走不掉。一个家庭的组成如果建立在另一个家庭的瓦解上,以后会被一堆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困扰,注定无法持久幸福。

半月的纠结过后,我最终拒绝了他。后来,据说他仍是离婚了,也辞职离开了公司。我们没有再联系过。不知道他过得如何。我曾经在驶过公司楼下的时候想,会不会某一天他坐上了我的车,我们也不再认得。

他摇摇晃晃地向驾驶一侧的车门走去,我就知道他红酒喝多了。先前帮我递餐巾推门都不过最后一点清醒意识下的修养。果然上了车后,他很快睡着了,如初见时。他的睫毛浓密纤长得像白种人,像一把扇子。

醒来后,他发现我因为无处可去,所以再度载着他在雪霁天晴月明星稀的环城高速上飞驰。我问他:“你能看得清城中的灯火吗。”他揉着惺忪的睡眼说没问题啊。

我又问:“这样浪漫的,神祗赐下的美丽夜晚,多少人会做爱,然后散场。”

他不言。

我说:“只有我,像争分夺秒的指针一样绕着表盘追逐消失的时间。”

他说:“和我回台湾吧。你不是说想开一家茶庄吗。这完全可以啊。我们的高山茶原住民和旅客外宾都很喜欢。”

我在镜中对他笑了笑。一个在尘世中颠沛流离太久的女人,和一个养尊处优出身世家的男人,听起来就像是天方夜谭。我历经过数场失败的爱情,知道自己和哪些人哪类事会八字不合。

他见我良久无话,说我是真的,我一点都没醉。我未置可否,只是在月亮渐渐西斜时载他回到酒店,目送他远去。

后来的几天,这个城市又开始下起了雨。喧哗的雨声中,我对他的来电甚或登门充耳不闻。而当电话铃和敲门声停止的那一刻,心中又不由自主地弥漫出了一点不忍和焦灼。这是必然的,割舍一向会带来失落。

他的最后一条短信来自凌晨,说他上次和朋友不欢而散后其实就没有打算再回内地,是我给了他动力,以为丢掉友情的同时可以赢得爱情。可现在,他两手空空,已无迹可寻。他天亮后飞台湾,就不再回来,让我珍重。

辗转到了他的出发时间,我飞快地起床穿衣洗漱,驱车赶往机场。那时,岑寂的天是灰色,寥落的地是黑色,稀疏的雨是白色。去往不同地点的旅人在广场前来回穿梭。我看不见他,于是打他的电话。那头礼貌的女生用英文轻柔地说:“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片刻后,有航班向南方飞去。

我倒车折返。途中,似乎有些客人在不远处向我招手,靠近时却发现空无一人。眼前的路因为水汽弥漫而模糊氤氲。这恰似,那些镜花水月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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